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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直以来东丽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并将此项工作定位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探索建立了“大墙内外资源共享,监所社会双向互动”的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新机制,实现了“在里有人帮,家里有人管,出来有人接,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的工作目标。
一、实现“六个保障”,提升安置帮教工作重要地位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每月工作完成情况,争取主管区领导的最大支持。实行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实际,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必接必送、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重点对象管控、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二是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统一组织架构,全区11个司法所全部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108个村53个社区内统一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形成一支由公安、司法干警、机关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工作队伍。三是落实政策保障,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政策,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对各街道,司法局对司法所的综治考核,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四是加大经费保障,区财政将安置帮教工作必需的经费列入预算,并逐年在增长,为顺利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五是加强人员保障,充实科室力量,调入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司法所长从事此项工作,各司法所由专人负责安置帮教工作。六是加强思想保障,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为抓手,以零距离服务群众为目标,强化干部群众工作导向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理论武装和教育引导,使广大干部充分认知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帮教工作前移,促使服刑人员顺利回归
东丽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采取优势互补,关口前置,延伸帮教的方式,将安置帮教工作前置,建立“携手帮扶、亲情帮教、无忧改造、共盼回归”的新模式、新途径,实现无缝衔接,切实将安置帮教工作做实、做细。在帮教过程中,做到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帮扶他们,帮助他们找回失去的自信,点燃希望,重塑自我。
一是送政策,帮助服刑人员点燃生活希望。
首创必接必送制度。2014年,东丽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津丽安帮办<2014>6号),从今年开始凡是东丽籍的刑满释放人员,都由辖区司法所干警统一赴监所亲自接回,并在司法所签订帮教协议书,实现了无缝衔接,做到衔接率、帮教率100%。该制度实行以来,东丽区各司法所赴监所无缝衔接刑满释放人员66名,全部签订帮教协议。实现了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常态化,并努力做到“三个跟上,三个有数”。
在无缝衔接过程中,一是主动衔接跟上。通过与监所签订帮教合作协议书,变“墙外”被动衔接为“墙内”主动衔接。在服刑人员释放前一个月司法所干警主动深入监所,对他们进行帮教,了解和掌握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将安置帮教工作关口前移。二是“三方必接”跟上。在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当天,由司法所干警、村(社区)治保主任及刑满释放人员家属,一起到监所将其接回到司法所,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签订帮教协议,建立帮教卷宗。三是联动管理机制跟上。建立区安帮办、基层司法所、帮教人员联动的管理机制,各自分工负责,落实对安置帮教人员的各项措施,及时解决无缝衔接中出现的问题,使必接必送、无缝衔接落到实处。
在人员管理过程中,一是做到对帮教对象有数。司法所干警每天登录中央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监所录入的服刑人员基本信息,通过村(社区)、派出所进行核查,填写帮教建议反馈给监所,及时掌握本辖区预释放人员基本情况。二是做到对帮教环境有数。司法所干警和社区、村治保主任提前介入,对预释放人员家庭进行入户走访,了解其家庭现状,未成年子女和生活困难等,掌握预释放人员的社会关系情况。三是做到对改造表现有数。司法所干警每年要保证2次深入监所对帮教对象进行探望,了解他们的教育改造情况,狱所内现实表现等,确定“一般或重点”帮教类别,掌握帮教对象在监所内改造情况。
实行“首月”救助。东丽区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刑满释放后没有生活来源的特困人员,给予首月救助。随着东丽区经济的发展,东丽区司法局逐年提高救助标准,使首月救助由最初的800元提高至目前的每月1340元。这一救助实行6年来,共救助刑满释放特困人员203人,累计发放救助金额达25万元,对他们出监所后的生活安顿起到巨大作用,形成了具有东丽特色的救助机制。
其他救助政策。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安置帮教的工作合力,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努力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生活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办理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2012年至今,区民政局为144户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家庭办理了低保,为55名刑满释放人员发放临时救助金81000元,使他们在出监所后的生活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