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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月5日,和平区委召开十届十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召开和平区第十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区委书记薛新立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彭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绍宽,区政协主席潘庆元,区委副书记李海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石季壮,区委常委、公安和平分局局长曹学建,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李凤,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卫克武,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陶东宁,区委常委、副区长马桂平,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赵春意,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张宁宁和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召开区第十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的建议,决定于2015年1月12日召开和平区第十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和平区第十次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共和平区委2015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天津市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和平区第十次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等。
薛新立讲话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高标准做好党代会前期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取得圆满成功。
李海军向会议作了区第十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区委工作报告》和《区委2015年工作要点》起草情况说明。李凤向会议作了党代表调整情况的说明。陶东宁向会议作了《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说明。
与会人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原则通过了区委工作报告和区委2015年工作安排意见(讨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