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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到外地看病住院直接结算,不用来回“跑腿”和“垫支”是许多异地就医者的心愿。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备受老百姓关注的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将有实质性进展。
新政导读
我国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全民医保基本实现,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目前,已有27个省份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其中有22个省份基本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但异地就医的结算仍旧相对复杂。
虽然像天津市等一些地方通过点对点联网结算、委托协作等办法,进行了跨省异地就医的探索,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推进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1
部分地方尚未实现市级统筹,市域范围内还未做到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尚不规范;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缺少顶层设计和协调。
2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结算存在手续复杂、垫付压力大等问题。
3
异地医疗行为缺乏监管,通过伪造医疗票据和就医材料等行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分层次解决异地就医问题
为从实质上解决异地就医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医改有关部署,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会同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分层次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思路。
与分层次推进的思路相适应,《意见》也提出了相应的工作目标,2015年将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和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6年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快工作节奏,积极推进。
该《意见》之所以强调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工作,并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主要是考虑到目前我国医疗资源配置还很不平衡,分级诊疗模式尚未建立,医保基金支撑能力也比较有限,解决异地就医问题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应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级资源,避免因过分强调就医和结算的便利性而加剧就医人员向大城市、大医院过度集中,导致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最终影响广大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分层次推进思路
要完善市级统筹,实现市域范围内就医直接结算,做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和筹资待遇政策、就医管理的统一和信息系统的一体化衔接,努力做到“同城无异地”
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信息标准库,完善与异地就医相关的结算办法和经办流程
跨省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探索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做好异地转诊、异地急诊人群的就医管理
重点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费用结算问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员,主要是退休后随子女居住的老人,返城知青、支内、支边人员,大约有200万人。这部分人群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同时,这部分人群界限相对比较清晰,也有利于跨省异地就医工作的稳妥起步。因此,《意见》明确以这部分人群作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重点人群。
天津市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初,就已实现医保的省级统筹,联网实时结算,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在异地就医跨省结算方面,本市从2005年就开始研究探索省级经办机构之间相互协作模式,已与北京、上海、河北等十几个省份签订了异地就医结算协议,还实现了与唐山铁路中心医院异地联网结算。据悉,随着国家异地就医结算步伐的加快,本市也将继续完善异地就医的工作措施,让更多的参保人享受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