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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去年天津市已有万余辆机动车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被注销登记。交管部门提示,被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能产生更新指标,车主如想再购车只能通过摇号或竞拍重新取得上牌资格。
截至目前,本市还有10万余辆机动车已连续2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如在今年检验有效期前仍未领标也将被注销登记。而对于自家的车免检期内具体什么时间应该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很多市民不清楚。交管部门提示,市民私家车一般都属于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这类车辆应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具体是应该按照机动车行驶证签注“检验合格至××××年×月有效”章对应月份到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还可将车辆信息在“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软件上绑定,该软件具备信息推送功能,可在车辆临近检验合格有效期前为用户推送提示逾期未参加检验、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临近强制报废年限、逾期未报废等信息。
车辆不仅应按照规定检验,还应依据规定粘贴检验合格标志,车主应将标志粘贴于机动车前风挡玻璃右上角,不按规定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将面临罚款50元、记1分处罚。对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交管部门一经发现不仅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还要暂扣车辆。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的,由交管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的,由交管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有关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由交管部门注销。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车主如想再购车只能通过摇号或竞拍重新取得上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