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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4年,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在市法建办的具体指导下,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东丽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继续以保持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为目标,以增强公民法治观念为先导,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区,为建设美丽东丽平安东丽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3月,东丽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7月,司法部法宣司司长王晓光来津并到东丽区调研法治建设工作;9月,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林玲带领调研组一行10人到东丽区就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座谈调研活动;9月,无瑕街道新袁村等5个村、社区被授予了天津市“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称号;12月,东丽区申报参加“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2015年1月10日,召开东丽区委十届六次全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东丽区委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草案)》,明确了建设法治东丽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原则要求和重点工作。2015年1月,新立街四合庄村被市法建办推荐参加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工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工作,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委书记作为法治东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与全区81个单位和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全区法治建设领导机构高规格、单位、部门全覆盖,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性工作格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法治东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指导、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区委把依法治区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意见,区政府把法治东丽建设工作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区政协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开展专项视察、评议活动,监督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工作任务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法治东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工作推动。组织召开了法治东丽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201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区委书记尚德来讲话,法治东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组织召开了法治东丽建设组长单位工作会议,听取与会单位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的汇报,区委副书记郑会营讲话,区委组织部、各组长单位、区教育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组织召开了法制宣传工作小组会议,动员部署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区委常委、法治东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东丽分局局长于大端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三)强化检查考核。草拟《关于调整法治东丽建设考核的请示》,区委书记尚德来作出了批示:法治东丽建设是重点工作,应进一步加强,请绩效办研究。后经区绩考委研究,2014年将法治东丽建设工作纳入了区绩效考核共性工作目标,且增加了考核分值。11月27日至11月28日,区法建办会同9个组长单位组成2个考核小组分别对成员单位法治东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取得预期效果。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调动了成员单位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二、加强协调配合,务求工作实效,全面提高法治东丽建设水平
区法建办、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法治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法治东丽建设工作意见>和<2014年法治东丽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169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深化各层次、各领域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强力打造法治东丽,积极推进依法治区。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科学决策,落实《东丽区推进依法行政40项配套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了《东丽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进一步提升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重心下移,整合执法资源,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完善街道行政执法体制,采取依法授权、委托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街道“一支队伍管全部”的行政执法新机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真正实现管理事项下沉和责权统一,基层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强化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区委、区政府对于笑等39名“执法先进”、王凤仪等10名“执法标兵”进行了命名表彰,颁发了荣誉证书。
(二)坚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开展“严打严防百日行动”,破获刑事案件2081起,刑事打处各类犯罪嫌疑人944人。强化流动人群管理和特殊人群服务工作,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建立特殊人群帮扶救助机制。区委政法委进一步落实执法业绩档案制度、执法执纪巡查等制度、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管理体系,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街、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聘用率达100%。大力防范金融风险,倡导市场诚信,法治“软环境”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强保障。深化法律七进,深入开展法治单位、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会议的作用,实行村(居)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前法律顾问咨询等制度,推进基层决策民主化、制度化、法治化。2014年,东丽区“民主法治标兵村(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80%以上;东丽区法治示范学校、法治学校创建率达100%。
(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开展平安社区(村)、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景区、平安工地等“十安联创”活动,达标率实现90%以上。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安全生产大检查、季节性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文化市场大清整等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健全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体系,聘用专职调解员充实各街道调委会,深入开展社会矛盾风险化解活动,有效化解了各类风险隐患。实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大重大不稳定问题督办力度,推动事前预防和事后解决双提升。畅通群众意见反映渠道,高质量完成人民网、北方网党群心连心等网民留言答复办理工作,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0%。实施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完善领导包案制度,49件信访积案彻底化解42件,化解率为85.7%。
(五)组织做好“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申报工作。召开法治东丽建设组长单位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参加“全国法治县(市、区)”评选工作。各组长单位发挥牵头示范作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研究考核细则,细化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创建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12月16日,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市民政局副局长郑燕翔等同志组成的市法建办检查组一行深入东丽区检查考核“全国法治县(市、区)”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通过查看档案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村居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了解创建情况,并对东丽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落实普法责任,措施具体有力,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围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以“四个创建”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一)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2014年是东丽区干部教育培训与作风建设年,区法建办会同区委组织部、区法制办、司法局联合下发了《东丽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全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区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陆为民从《条例》修订背景、主要特点及重点操作环节等方面做了精彩解读;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组成人员履职学习班,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授就“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步伐”进行了专题辅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光盘学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做好东丽区领导干部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区政府办、人力社保局举办了东丽区窗口岗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教育培训班2期,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业务能力素质,在开班仪式上区长尚斌义做了开班动员;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局等部门分别举办了新录用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新任职科级干部、初任公务员等培训5期,全面加强公务人员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区法制办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抽查考试、首批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区法建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了东丽区“法治单位”、“法治街道”创建评选活动,共有78个单位(街道)进行了申报,创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不断深化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2月17日至19日,分别由区综治办、民政局、司法局主要领导带队,组成3个检查考核小组,对43个拟命名2013年度东丽区民主法治标兵村(社区)和民主法治村(社区)、4个天津市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了检查抽查,取得了较好效果。3月,法治东丽建设领导小组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命名名单,法治东丽建设领导小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43个村、社区进行了命名,颁发了奖牌。各街道、区综治办、妇联、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以“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村(社区)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区司法局、各街道组织律师、讲师团成员、志愿者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60余场次,开展法律援助活动94场次,开展现场法律咨询100余场次,帮助村(居)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5月,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带队来东丽区座谈调研“法律进社区”工作,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实地考察了华明第四社区法治建设情况,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建议和希望。12月,组织召开各街道司法所长会议,安排布置2014年度东丽区“民主法治标兵村(标兵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评选工作。
(三)不断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2014年区政府把创建“平安校园特色年”活动纳入了民心工程项目,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将创建“平安校园特色年”活动与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依法治校相结合,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基础,注重其他学科的法治教育渗透,系统规划法治宣传教育的拓展型课程、专题教育课程和活动课程,积极推动学校法治教育“六落实”。通过开学第一课、板报、橱窗、宣传栏、校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等途径,集中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遵纪守法、防暴力侵害等安全教育宣传,确保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区法建办会同教育局、团区委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了“实现中国梦﹒法伴我成长”校园法治文化节活动,全区57所中小学开展了国旗下讲话、法治讲座、主题班会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不断深化法律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区人力社保局、建委、安监局、工会、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执法检查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330余场次,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区司法局、各街道组织律师、讲师团成员深入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咨询活动10场次。区法建办会同区工会等6个部门组织开展了首批东丽区“诚信守法企业”命名评选活动,共有55家企业进行了申报,在主管部门推荐、初审的基础上,区工会等部门分别考评,拟命名50家企业为首批东丽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托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动员全区各方面的力量为驻区部队官兵提供良好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四、注重打造特色亮点,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强化
区法建办、区司法局积极协调,整合区域资源,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着力打造常态化普法宣传阵地,努力建成在全市富有影响的法治文化特色品牌。
(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坚持法治文化与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文化有机融合,打造了一系列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法治文化阵地。在率先建成全市首个公交车站主题宣传栏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中心城区—先锋路法治宣传一条街,新建宣传橱窗19个,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依托新市镇建设投资300余万元建立覆盖全区、设施完备、功能健全的调解中心13个、司法工作室90个,为群众提供纠纷解决、法律咨询等服务,零距离服务百姓,该经验做法在天津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二)加强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大众,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通讯、网络等大众媒体,弘扬法治精神,初步形成了“载体全方位、媒体全联动、舆论全覆盖”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和法治建设氛围。截至目前,《法治经纬》电视专题节目共制作播出20期;《天津日报·今日东丽》法治东丽建设专栏出刊12期;《法治经纬》专栏出刊6期;《在线说法》广播专栏制作播出48期;《法治之窗》手机报编发信息48期;东丽普法网更新520余条;东丽普法微博更新310余条。9月,天津东丽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正式开通并完成实名认证,通过手机随时随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五、典型示范,开展东丽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命名评选工作
区法建办、司法局争取支持,积极协调,在全区开展东丽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命名评选活动。区委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暨法治东丽建设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激励和动员全区各方面力量,继续推动“六五”普法和法治东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在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第106次区长办公会议、区委第63次常委会分别同意区司法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审定东丽区“六五”普法中期暨法治东丽建设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的请示》,7月23日,区委、区政府对区委办公室等28个先进单位、区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科等44个先进集体、姜德喜等96名先进个人、王文胜等83名等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颁发了奖牌、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