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会议上获悉,从明天起,天津市将开展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对重点行业、点位、区域进行检查和监控,严厉打击各种涉污行为,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了解,《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本市正在抓紧制定完善配套制度,特别是有关“按日计罚条款、约谈条款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条款”等实施方案,以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各区县露天烧烤区域划定方案等配套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制定发布排污证管理等配套制度。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施工扬尘、渣土洒漏、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机动车尾气污染、秸秆焚烧、垃圾散烧以及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对危害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曝光典型案例。同时组织全市性大检查,将《条例》落实情况作为今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大检查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