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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紧扣法治中国和法治天津建设的步伐,河西区检察院在新春伊始提出了新举措,从现在开始,推出扩充外部监督力量、加大公众监督力度、注重各方权益保障等措施,进一步严格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提升检察公信力。
据了解,区检察院以控申接待大厅为平台,利用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视察参观,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每周四,为该院的固定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与群众近距离接触,倾听居民诉求,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该院还利用案件管理中心在案件管理和内部监督等方面的优势,接受案件当事人案件查询,接待、安排律师阅卷,接受律师电话咨询。该院还探索开展网上查询案件受理情况、网上受理及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的工作机制,为满足公众的法律诉求开辟更加便捷的渠道。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区检察院对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制度,邀请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所在单位、社区代表和侦查人员参加,主动听取与会人员意见,自觉接受监督。该院还特别邀请本市7家新闻媒体记者作为评议员,对重大、新型、百姓关注热点、社会有影响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公诉人出庭行为;对疑难、有争议的刑事申诉案件,依申诉人申请,邀请人民调解员和申诉人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人员,参与公开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近年来涉众刑事案件呈现上升的趋势,区检察院根据该类案件一般都具有案情重大、证据复杂、发案时间长、前置程序多、被害人情绪激动且多发生在经济领域等特点,创建了告知、重大接待活动汇报和办案人定期培训三项机制,督促和引导涉众案件办案人依法规范办案,提升办理涉众刑事案件的规范化程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所谓告知制度,就是办案人在受理案件三天内对被害人进行权利义务告知工作时,同时制作与案件罪名相关的“罪名解析卡”,将涉案罪名的刑法条文规定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该罪名的相关规定连同诉讼权利一并告知被害人,主动将释法说理工作前移至案件告知阶段。办案人对案件严谨、高效审查,并将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对被害人进行及时告知,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等情形应当在作出决定三日内告知被害人。重大接待活动汇报制度主要内容为:办案人在接待工作结束后三日内,对来访群众在10人以上的接待活动制作“接待工作备案报告”,就接待内容及相关情况向科长和主管检察长进行专项汇报并进行备案,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来访群众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指导案件的审查活动。办案人定期培训制度规定每月要举办一次办案人接待业务培训,以办案人员之间的经验交流、邀请心理专家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题讲座等形式,交流和传授专业知识,结合实际,对办理的涉众刑事案件中接待来访群众取得的经验教训进行梳理和总结,逐步探索出“弄懂案情、学会倾听、耐心说理、善用外援、主动跟进、明辨是非”的六步工作法,全面提高办案人员的接待技巧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