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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3月10日大会规定的截止时间,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521件。这些议案将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截至2015年3月7日下午2时,全国政协委员共提交提案5857件。这6000多件议案提案,聚焦了哪些问题?又将如何办理?
代表议案将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获悉,到3月10日大会规定的截止时间,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521件。
根据规定,大会秘书处对代表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建议,将代表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其中,建议交由民族委员会审议4件,法律委员会审议147件,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79件,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116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63件,华侨委员会审议1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65件,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46件。上述议案经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立法方面议案占议案总数的97.89%
与本届前两年相比,今年代表议案数量分别增加120件和53件;领衔提出议案的代表282名,分别增加60名和20名。代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或者座谈走访等方式形成的议案有390件,占议案总数的74.86%。
立法方面的议案占议案总数的97.89%,其中涉及制定法律的213件,占41.76%,修改法律的296件,占58.04%,还有1件关于加强立法解释工作的议案。在法律案中,宪法相关法类60件,占11.79%;民商法类64件,占12.57%;行政法类189件,占37.13%;经济法类104件,占20.43%;社会法类40件,占7.86%;刑法类33件,占6.48%。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等成为代表关注热点
立法方面的议案在内容上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一是,提出编纂民法典,修改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电子商务、社会信用等方面的法律。二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等方面,提出修改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行政监察法以及法官法、检察官法等。三是,在保护生态环境,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等方面。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等方面……
1948名委员提出5857件提案
截至3月7日下午2时,1948名委员共提交提案5857件。提案委员会按照经济发展、政治法律、社会管理、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宣传、医疗体育、资源环境等14大类。经审查,立案4984件,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728件,并案93件,撤案52件。
在制定“十三五”规划和经济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2093件。关于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的主要建议有: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改革等。
政治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603件
在政治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603件。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建议有: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推进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增强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关于完善立法、公正司法的主要建议有:修改《刑法》《国家赔偿法》,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完善巡回法庭、人民陪审员、司法鉴定等制度;推进地方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公安工作法治化进程。
此外,在文化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376件。在社会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1484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428件。
部分提案聚焦军队建设和港澳稳定
提案还就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深入做好台湾民众工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做好外交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大会闭幕后,全国政协将召开提案交办会,将大会提案送交承办单位办理。同时,全国政协将开展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工作,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落实。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按平时提案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