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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月19日14:00,天津市教委召开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红桥区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按照国家和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坚持依法治教,强化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科学、明晰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
一、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根据红桥区中小学分布现状和生源规模实际,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口变化趋势,进一步调整、完善红桥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学位。初中招生按照初中学校招生人数和小学生毕业人数基本相当、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片区内中、小学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学区片。优质初中纳入多校划片范围,实行划片入学。
二、完善公办小学和初中入学办法
小学入学,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居住证持有人的适龄随迁子女,依据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区教育局小学科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
小学升初中,依据划定的初中招生学区片,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
三、健全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机制
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区内民办中小学要按照办学规模,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积极探索网上报名、面谈录取等招生办法,采用适当方式确定面谈人数和内容,不得组织选拔性考试。
四、建立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
实行“阳光招生”,教育局职能科室及各相关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学区范围、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方式、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途径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五、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得采取文化测试的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按照文化测试成绩分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将竞赛证书、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初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5%以内,不得随意扩大招生比例和范围。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择校行为。
六、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以内涵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学区内校际之间结成学校联盟;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完善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学区内教师交流与管理干部轮岗;深化学校特色发展,加强特色校本课程建设,提升学校特色发展水平;加强与天津师范大学的深度合作,发挥专家引领作用,提升学校发展水平,切实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七、切实加强领导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各中小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各中小学严格按照区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在全局统筹安排下进行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做到校长负总责,各项工作责任到人,确保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各中小学校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宣传红桥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宣传自身优势特色,准确解读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局纪检将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红桥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