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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5名,其中4名为女性,是一个具有激情活力、奋发向上的集体,始终战斗在为弱势群体维权的第一线。中心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的工作重点之一,本着“关爱妇女儿童,加强法律援助”的原则,开拓创新,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法律援助作为新形势下为弱势群体维权的重要途径,中心始终坚持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设施,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有询必答、来有迎声、去有送声。为了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为民服务之心,让辛苦工作的农民工喝上一口热茶,让孤单的独居老人感受到温暖的牵挂,中心在接待室配备了饮水机、爱心伞、应急箱等便民设施,以“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办事、一声祝福道别”的工作热情和服务宗旨,为广大弱势群体营造了一个“温暖的家”。
中心在为受援人办理援助案件的过程中,始终情系弱者,不断探索有效的维权途径。为减少受援人诉累,及时解决纠纷,中心积极推进“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机制,对于涉及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案件,尽力采用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曾有一位独居的老奶奶步履蹒跚地来到中心,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援助律师了解情况后,不畏酷暑多次来到老人家中,与老人拉家常,多方联系老人的子女,与其交流谈心,最终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老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多年来,中心始终坚持深入调查受援人的实情,体察受援人的心情,与他们交流、交心、交友,使他们真正感受到法律援助就是自己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律保护。为此,许多得到过中心帮助的受援人都愿意找法律援助诉诉衷肠,说说心里的苦闷,久而久之,中心逐渐成了弱势群体的“知心大姐”,这是她们对中心的亲切称呼,也是对中心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几年来,中心调解解决案件30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心始终把“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律蓝天”落实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具体行动中,不论盛夏酷暑、寒冬腊月,都会定期走进企业、社区、校园、军营、集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法育人,以法醒人,增强广大群众与法律援助的互动,使更多的人沐浴到法律援助的阳光,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几年来,中心针对妇女群众举办法制宣传活动10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万余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中心还联合法院、检察院等多家单位定期为未成年人举办模拟法庭活动,通过生动形象的展示庭审过程,预防、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另外,中心还注重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承办的妇女儿童维权成功案例多次被《渤海早报》、《天津政法报》等媒体报刊进行报道,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多年来,中心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心系民众,情锁民情,致力民生,化解民怨。经过几代法援人的不懈努力,中心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天津市法律援助先进工作集体、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标兵集体、天津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天津市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北辰区政府行风优秀单位、北辰区五一劳动奖章先进集体、北辰区三八红旗集体标兵等荣誉称号,中心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各级领导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