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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4月10日24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本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7595元调整为7715元,提高12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6630元调整为6745元,提高115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提高。
本市调整后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5.76元,上调0.09元;92号汽油6.21元,95号汽油6.56元,均上调0.10元;0号柴油5.83元,上调0.10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