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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指挥部和市领导提出的和平区在全市率先建成“无燃煤区”的要求,和平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计划6月30日前完成区内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性商户、综合农贸市场的散煤专项整治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居民供暖煤改电工作,实现全区无煤化。
和平区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副区长高平武任组长,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区环保局负责指导、协调、落实工作,制定整体工作方案,为治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协调落实煤改电工作中需要安装空气源热泵的社区。区供热办负责统计居民供暖煤改电工作任务的总面积、户数,制定并落实居民供暖煤改电工作计划。区商务委负责关闭区内售煤点,完成区内各综合农贸市场内燃煤商户的煤改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完成辖区内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性商户的煤改燃工作,并负责协调区综合执法局、工商和平分局、消防和平支队、公安和平分局、区卫生监督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目前,各街道办事处已完成对辖区内所有需治理点位的排查工作,区商务委已完成综合农贸市场散煤使用情况的调查工作;本月底前将完成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经营行为商户及综合农贸市场的煤改燃工作;下月起将对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