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经市政府常务委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本市成为继山东省后全国第二个出台地方《实施意见》的地区,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实施意见》的制定填补了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空白。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本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要任务。从均衡发展、增强动力、加强内容供给、推动科技融合、体制机制改革等五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任务。其中,均衡发展重点推动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建立天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水平。
《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
同时,《实施意见》还制定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保障措施。明确要求落实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1至2名工作人员的政策,配置有财政补贴的村、社区基层文化管理人员。
具体实施适度高于国家标准
《实施意见》附件《天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强调,“基本服务项目与内容”按照适度超前、示范引领的原则,整体指标要高于东部先进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文化设施条件”、“人员保障”要严格遵循国家建设标准和现行文件要求设定,高于文化部现行评估标准。
《实施意见》还注重体现突出天津特色,将本市正在实施或将要推广的特色文化工作纳入其中,如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图书通借通还、城市书吧和“书香天津”建设、“一区一品”群众文化活动、基于移动终端的数字文化建设等,形成了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任务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