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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7月15日,和平区召开会议,部署道路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明确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职责。副区长、区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平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停车供需调查,启动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对区内全部停车泊位施划标线、设置标牌,推动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建设。要做好新公司正式运营后经营管理行为监管,使收费管理透明、规范、有序;要持续开展停车秩序整顿,有针对性地对违反《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严格治理;研究出台《和平区停车设施专项引导资金监管办法》《和平区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行为监管办法》,出台具有和平特色的区域性停车管理措施,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好道路停车泊位、确定好差别化停车收费机制,建立规范有效的停车管理长效机制,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好和平区停车难这一突出问题。
高平武讲话要求,要将道路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组建专门的停车管理队伍,出台和平区停车管理细则,着力加强日常的停车管理,严格落实停车行业规范标准要求,把企业经营好、管理好,为群众服务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