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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和平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于日前正式出台。
《意见》规定,从2015年招生开始,热门学校及学位短缺学校学区内每户地址6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如同一个房屋地址6年内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房主和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相同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和平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就读。
据了解,上海、北京、深圳等部分城市也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和平区此项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维护常住居民的切身利益,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确保阳光透明,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