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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值此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相关文件要求,本市开展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发放工作,共计为2294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等发放纪念章。
这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为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抗战将领或其遗属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和抗战将领的关心爱护,对于宣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中央要求确定发放范围,本次纪念章发放主要对象:一是参加过抗日战争的八路军、新四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华南抗日游击队、东北抗日联军和各地游击队的健在老战士。二是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事地方工作和地下工作健在的老同志。三是曾在国民党军队参加抗战并于解放战争时期及其以后参加革命工作(或入伍)以及回乡务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四是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海内外爱国人士、抗战将领中的代表人士。五是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中的代表人士。此外,2015年1月1日后去世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也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经过一系列的信息报送、核实信息、调查比对、筛选甄别等环节,最终拟确定本市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发放数字为2294枚。纪念章发放将通过座谈会、走访慰问、举办联欢会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