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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不少孩子由于涉及起名字、选择学片等原因,在出生后迟迟不上户口。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提示,孩子出生后,最好在其满一周岁前上户口。超过一周岁,上户口时要提交的材料和办理流程会有所增加。
孩子出生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及时向住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给不满一周岁的儿童上户口,要携带《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儿童超过一周岁,上户口时还要提供出生医院的母亲分娩记录,并且要经5个工作日审核后办理。
此外,如果在给新生儿申报户口登记时,其父母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则应向有抚养权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办理时要携带《出生医学证明》、落户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证明父母婚姻关系及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儿童超过一周岁的,也要提供分娩记录,并需经审核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