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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出国旅游,若不慎丢失护照,会给行程造成麻烦。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提示护照丢失后的正确应对措施。
持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签发护照的本市户籍人群,在国外丢失护照后,可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报失。使领馆人员会将当事人有关情况发给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进行核实。核查无误后,当地使领馆可为当事人换发包括一次性通行证和护照等相关出入境证件。一次性通行证为一次性证件,当事人可持该证回国。然后持该证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一张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到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各大厅办理新护照。我国驻当地使领馆签发的护照,与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护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持护照继续旅游或回国。回国后护照仍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若回国后不需补办护照,但想宣布已丢失护照作废,须本人持身份证到位于河北区寿安街的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本部办理有关业务。
如丢失护照后存在回国日期临近等紧急情况,当事人可要求旅行社导游或在津亲友与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沟通,以便该局能够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使领馆。该局值班电话为:022-2445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