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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0月9日,北方网新媒体记者从天津市环保部门获悉,9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2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0.0%,同比减少1天;未出现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4μg/m3,同比下降20.0%。
截至9月底,2015年全市空气质量达标171天,达标天数比例为62.6%,同比增加30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38,同比改善率达到18.8%,PM2.5浓度均值为64μg/m3,同比改善率达到15.8%。根据环保部公布结果,本市今年各月份均未进入重污染城市前十名。
为巩固空气污染治理成果,从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本市将继续狠抓煤烟污染、扬尘等面源污染、机动车污染、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方面的治理,强化环境监督执法。预计10月底前,本市将完成燃煤锅炉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完成城市生活散煤煤改电和农村散煤优质煤替代工作以及60套化工石化行业生产装置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检测和修复工作。
从11月1日起,天津市环保部门将每半个月向社会公布炉前煤抽检结果和处罚情况,并对超标企业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