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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九月的宝坻大地,绿波荡漾,一片勃勃生机。
“一望无际的稻浪滚滚袭来,矗立挺拔的玉米像一排排阅兵的战士,田间沟渠纵横,错落有致。”这是宝坻区人大常委会一行视察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看到的景象。经营这片土地的有承包大户,有家庭农场,有土地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前不久,宝坻区委四届八次全会提出,实施“六大工程”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做优京津放心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是农业产业升级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区人大常委会将监督目光瞄向农村土地流转这一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紧扣制约土地流转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经营,拓宽农业发展道路,助推农业转型升级。
流转稳步推动,形式多样
近年来,宝坻区的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据初步统计,全区通过转包、出租、入股、委托流转等形式,已流转土地31.6万亩,占全区农业用地总面积的30.4%,其中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已达15万亩。设施农业、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不断兴起。
“现在,我们全区农业经营专业大户有1021户,以家庭农场方式经营的农户有61户,村集体创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有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000多家。像大唐中草药种植基地、七色阳光生态农业园、东淀休闲农业示范园、现代食用菌产业基地等这些优质农业项目先后落户宝坻,流转了我区十几万亩的土地,在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区种植业服务中心主任庞永安如是说。
市人大代表、清水思源农作物种植合作社理事长李永军对土地流转到合作社后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就业深有感触:“我们八门城镇是全区土地流转的大镇,有4万多亩水稻从农户流转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中。我自己经营的合作社,流转土地7000多亩,入社农民152户,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2100万元,包括稻米销售、水产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实现利润500多万元,安排农民就业88人。而且村里的大多数农民都采取土地入股的形式经营,每年都能拿到一定的分红。”
像李永军这样的合作社或企业在八门城镇还有两家。一家是天津鸿腾水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流转土地5000亩,每亩土地流转费1200元,每三年递增3%,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150名,年人均工资3.42万元。另一家是天津井田集团注册的天津市江天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该社流转小甸村全部稻田及周边村部分稻田10000余亩,已经投资了6700余万元,清挖沟渠、修整田间道路、平整土地、兴修水利,每年可生产稻谷、稻蟹140吨、虾10吨、黄颡鱼150吨,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220人,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收1300万元。
在视察过程中,代表们还到了方家庄镇碱厂村,该村的老支部书记给代表们算了一笔账。他说,“我们村土地较少,人均不足1.5亩,农民单靠土地养活一家人很难,辛辛苦苦劳作一年,如果把自身的人工成本算进去,一亩地的纯收入不到600元。而如果我们把土地流转出去,现在我们村土地的流转价格是每亩1000元。更为重要的是,土地转出后,农户大部分可以在企业上班、务工经商,以前大伙心挂两头,一到农忙,又要回来干农活又要顾着上班挣钱,现在可以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上班、务工经商都稳定了,收入也提高了。”目前,碱厂村有2056亩土地流转到一家合作社进行经营,以种植小麦和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实现了土地规模化、机械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得到有效保障。
找准流转瓶颈,紧扣问题
在这次视察土地流转工作的过程中,代表们看到了希望,同时也提出了许多的实际问题。“总体来看,我区作为天津市农业重点发展区域之一,土地流转率还不高,从我市看,市委、市政府提出土地流转的比例要达到50%,我们照这个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大部分群众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满足于守土经营,不愿流转,特别是随着农业负担减轻、效益提高,农民对土地保障的预期提高,恋土观念增强,导致流转空间减小,也有部分群众担心流转后会永远失去土地,不敢流转。”区人大法制室主任王伶远分析了土地流转滞后的一个根本原因。
“我在我们村里也承包了上百亩土地,经营设施农业,通过几年来的经营,我发现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效益也是不错的,但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调整农业建设用地太困难了。现在,特别是我们购买大批量的化肥、种子、农药没有地方堆放,还用于生产经营必备的仓储、晒场、管护用房也没有地方建设。我也到处找了好多部门,虽然也有一些相关的政策,但就是很难落实,没有人敢于给我们做主。”区人大代表杨建芳直言不讳的反映了实际问题。
“目前,农民几家几户通过土地流转入股成立了合作社,在规模化经营过程中要购买一些农机具,还有部分农田基础设施要改善,需要一定的资金,我们也跑了几家银行,因为没有抵押物,贷款很困难,手续繁杂,贷款利率也偏高。这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能不能给我们解决一下。”这是视察中一位合作社负责人向代表们提出的建议。类似的还有防范风险保障机制问题,在土地流转中,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流转业主一旦经营上出现失误,无法履约,给参与流转的农户造成损失,对经营者却没有相应的监督惩戒机制,最终的风险往往只能推给政府。
政府引导服务,人大助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攻坚克难阶段。人大作为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多形式、多渠道,进一步督促和支持政府部门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统筹考虑,拓宽思路,创新举措,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持续健康发展。
这次视察,代表们共提出意见建议19条,梳理汇总为三个方面:一是要因势利导,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健全保险机制,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扶持,畅通融资渠道,为土地流转工作提供更为实际有效的指导和服务;二是要学习先进的土地流转经营模式,以成功典型带动农民主动流转的积极性;三是要搭建好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解决好规模经营必备设施用地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已将这些建议反馈给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并督促办理,推动我区土地流转工作扎实、顺利开展,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区政府主管领导在感谢代表们提出意见建议的同时,对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明确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是‘依法、自愿、有偿’,农民自愿是大前提。我们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一定不能代农民,搞强迫命令,否则会留下许多隐患。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呢?首先要加强宣传引导。宣传好国家的法律、政策,让广大农民坚信‘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久不变’,消除农民怕‘土地流转会失去承包权’的疑虑,特别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让群众吃上‘定心丸’。其次要抓好典型示范。千方百计扶持一批经土地流转而发展起来的典型,让农民真正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实惠,而自觉自愿参与土地流转。第三,要完善利益保障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把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探索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设施农业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要统筹整合,加大财政扶持资金向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优势区域和优势产业倾斜力度。(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