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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0月21日下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闻发布会召开,公布了天津自贸试验区从正式挂牌半年以来,制度创新的总体情况。同时发布了第二批制度创新清单,包括四个方面53条内容。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天津自贸区将其分解成90项具体任务措施。截至目前,这90项工作任务已全部启动实施,其中15项已经完成。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在汇总全市各部门提出的制度创新措施基础上,整理推出了第一批制度创新清单,包括政府职能转变、投资与贸易便利化、金融改革创新、要素集聚与流动四个方面共122条。截至目前,122项中有60%已经落地实施,年内将完成90%以上。
在第一批122项制度创新举措基础上,天津自贸试验区又制定了第二批制度创新清单,包括四个方面53条。其中,政府服务和监管创新14条,主要包括推行企业名称自主选择制度、建立跨部门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等;促进投资便利化6条,主要包括探索开展外商投资典当行试点、放宽旅行社出境资质限制等;促进贸易便利化25条,主要包括创新租赁飞机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国际航行船舶无疫通行制度、创新海空联运发展机制等;推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8条,主要包括探索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跨国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北方网新媒体记者李泽亚现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