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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交警高速支队了解到,国庆节假期过后的这半个多月,本市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202起,随意停车行为引发的事故数量居首,此外,未保证行车安全距离、雨雾天气中车速过快也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据交警高速支队统计,从10月8日至26日之间,本市高速公路共发生交通事故202起,其中津蓟高速往来于市区与蓟县之间的旅游车辆以及沿京哈高速北上的车辆发生事故较多,主要为追尾或剐蹭事故,而往年同期事故多发的荣乌、京沪两条高速今年事故明显减少。
近期本市高速公路事故原因中,随意停车引发事故数量居首。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主要有4种常见情形:一是大客车在高速公路停车上下客;二是车辆突发故障无法前行而在行车道上停驶;三是驾驶人因走错路或路不熟而在行车道内或高速匝道口停车找路,或是想休息、方便一下;四是发生事故或故障车辆在应急车道或硬路肩内停车修理,却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岔路口中间的硬路肩、桥梁隧道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这4处区域禁止停车,违法停车即使是在事故中被追尾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行车中未保持安全车距,是近期本市高速公路事故的第二大因素。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至少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遇雨雾天气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还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应确保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较长距离。
本市目前处于降雾、降水较为频繁的季节,加之日夜温差较大,高速公路沿线团雾大雾天气较多,一些驾驶人在行车中不注意减速,也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近期本市高速公路因超速引发的事故多发生在后半夜及凌晨时分。据交管部门统计,去年本市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与超速行驶有关的交通事故占总数15.3%,与小客车有关的事故中,六成以上涉及超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