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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培训:
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河西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重视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熟知法律援助受理的条件和办理程序,更好地为居民服务,推动河西法律援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区司法局党组对该项工作大力支持,自今年以来分批对全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完成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各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也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目前,全区社区联系点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共举办13次,受训人员达162人,共计1376个学时,162个社区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全部培训完毕。
社区联系点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依据、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和范围、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各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在专题讲解的同时,还组织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接待中遇到的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大家深感参加培训受益匪浅,既增强了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意识,也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业务能力,明确了如何做好社区法律援助的工作思路。
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学习《刑事诉讼法》,培训的重点是对《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进行讲解,强调律师在执业中必须把握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申请或者指派辩护的基本条件、刑事诉讼法律援助适用的管辖范围、承办各个阶段的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有效衔接和办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案卷内容记录规范全面,如期归档。培训结束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有执业经验的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们也通过培训增强了法律援助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工作中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与此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职能部门的衔接与配合,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管理,抓好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确保困难群众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全方位的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夯实了社区联系点的工作基础,为开展便民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今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困难帮扶:
倾情为居民排忧解难
日前,单亲妈妈赵某来到河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诚挚感谢他们为她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了她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赵某是一对早产双胞胎女孩的母亲,孩子的生父拒绝提供抚养费,身为低保困难户的她万般无奈走进了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听了她的情况后,深表同情,为其捐赠了尿不湿、奶粉和小孩的衣服。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指派了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小敏承办此案。经过法院审理,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为赵某的孩子争取到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为此赵某非常感动。她在感谢信中写道:“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只能靠这面小小的锦旗表达我的感谢之心,你们都是人民的好公仆,正是因为你们这些好心人,我们这些无助之人才看得到希望,才有好好活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河西区法律援助中心长期以法律援助服务于民为宗旨,特别关爱困难群体,在为他们进行法律援助过程中,树立与“困难群众同行”的理念,坚持突出一个“情”字,用真情关爱困难人员,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把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困难群众进行科学统筹规划,有的放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中心对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登记,选拔尽职尽责热爱社区工作、热爱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基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中来。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辖区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针对困难居民的诸多专项活动。如,尖山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指定法律工作者、律师定期接待来访咨询的困难居民和老人,同时收集摆放多册法律专业书籍,为居民群众查询法律知识提供便利条件;越秀路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启动“困难职工直通车”活动,与天津星聚律师事务所律师签约,从教师村社区起步,逐一深入各个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挂甲寺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辖区低保居民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发放法律援助工作卡,使有法律援助需求的人员及时得到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们也尽心尽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中心主任杨秀珺每天面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耐心接待,热情服务。她认真听取受援人的倾诉,帮助他们分析纷争的症结,指出解决问题的便捷途径,使有些法律援助案件得以诉前和解。前不久,低保困难户刘某的女儿在本市某医院拔牙,因医生疏忽大意,没有及时使用抗菌素,致使患者口腔、淋巴等部位重度感染,高烧不退,住院治疗,造成伤害。刘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时候,情绪极为激动,表示不讨个“说法”绝不罢休。听取了当事人的诉说后,杨秀珺首先稳定刘某的情绪,帮助他分析解决纷争主要途径,建议其调解解决医疗纠纷是最佳途径,并指出调解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重点问题。经过几次磋商,纠纷最终达成协议,医院向患者赔偿6000元经济损失。对此,刘某非常满意,向杨主任表示深深谢意。困难老人王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哭诉,由其监护的弱智妹妹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甩下一弱智女儿需要她继续抚养。如何处理善后事宜,她不知如何是好,前来咨询。杨秀珺询问了解基本情况后,告之当事人属法律援助对象,可以为其指派律师帮助解决问题。通过分析,为受援人提出妥善解决赔偿事宜的几点建议。经过杨秀珺的努力奔走、协调,肇事方同意向受援人赔偿40万元,使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王某非常感动,表示是政府的援助,挽救了自己一家人,还特意送来了“和谐社会的好公仆、无私援助扶贫救残”的锦旗,诚心诚意表达感激之情。
明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完善、优化对社区群众特别是困难居民的帮扶措施,做到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在最短时间内让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打造业务过硬的服务队伍,发挥辖区律师资源优势,选拔政治立场坚定,执业经验丰富,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律师,组建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加强服务监督确保法律援助质量,对法律援助案件实施全程考评。采取电话跟踪、参加庭审旁听等方法,了解掌握案件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