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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日前市人社局与河北省人社厅共同签署了《共建津冀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工作备忘录》。《备忘录》按照“把握要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遵循“一个标准把握、两项机制保障、一个平台对接”,从六个方面共同建设好“津冀两地跨省市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了两地医保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医保工作协同快速发展。内容策划郭晓莹刘俊刘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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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信息互认机制。探索使用数据标准化对接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在两地间建立定点服务机构、医保支付标准和费用审核规则等信息互通、互认机制,为搭建津冀两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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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确定工作开展方向。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津冀两地异地就医结算工作,首先以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转诊转院人员住院费用为重点,逐步推广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门特、住院等医疗费用,最终全面实现两地医保异地就医费用刷卡直接结算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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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明确政策制定原则。确定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模式。即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执行参保地政策,按照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支付限额和支付范围(医保三目)享受医保待遇;支付模式采用就医后直接刷卡结算方式,属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无需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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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完善监督协查机制。实施两地医保定点互认,双方将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纳入就医地定点协议管理。建立两地就医协查机制,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应明确部门及人员负责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及核查工作。对存在异议的医疗费用,应协助参保地进行核查,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保障参保地的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的就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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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落实系统对接方式。研究运用“面对面”平台对接模式,在两地间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通过省级平台进行异地就医信息数据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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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研究确定相关事项。本着“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双方首先议定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开展方式、适用人群、结算政策以及今后逐步实现政策衔接等内容,明确工作联系人,为进一步加强沟通、共同推动两地医保合作及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