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要求,12月1日零时开始,滨海新区13家公立医院正式启动改革,降低药品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药品加成率从15%降为7.5%。同时,新区4家企业医院也将参照执行。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按照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顺加7.5%作价销售,实际加成金额最高不超过37.5元。中药饮片仍按现行作价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