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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趁快递员入户送包裹之机,将停放在楼下的电动车连同车上的快递件盗走,后该男子于当日落网。日前,红桥区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54岁的袁某系本市无业人员,曾多次因赌博被行政拘留,并于2009年6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今年7月20日中午,袁某在红桥区一居民楼下,趁快递员韩某进入楼内送快递件之机,将韩某停放在楼下的银灰色电动车及电动车上的快递件窃走。韩某发现车辆丢失后随即报警,民警经侦查后于当日将袁某抓获归案。案发后,被盗物品均已起获并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