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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天津市静海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至14日召开,会期三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天津市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审议天津市静海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天津市静海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议天津市静海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天津市静海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
4、听取和审议天津市静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补选天津市静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8、补选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