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经预测,2016年1月13日至16日,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出现重度污染,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5〕91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1月13日20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