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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目前,河东区尚缺乏系统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与量化的法治建设考核标准。为推进河东区法治进程全面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确立“法治河东”建设指标体系与考核标准的评价原则:指标体系与考核标准应以河东区的法治状态为考量的基点,依据河东区的法治环境和具体实践情况,提出量化指标;指标体系与考核标准应遵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河东区法治状况进行量化考评,推进“法治河东”建设发展;指标体系与考核标准应结合宏观法治要求与地方法治特色,在满足“法治河东”建设要求的前提下,以适应河东区法治发展的客观需求;指标体系与考核标准应遵循主客观相结合,推动“法治河东”建设进程发展。
二、规范“法治河东”建设指标体系结构设计:通过权力机关职能职责分解形成指标体系;根据指标体系逻辑框架选取评价指标,其设计必须涵盖“法治河东”建设基本内容。
三、量化“法治河东”建设的考核标准:设计层次结构和指数模型;确定评价指标总量和权重系数。
四、引入“法治河东”建设指标考核的群众参与机制:拓宽现有的公众参与考评渠道;推行公众参与的综合评判模式;规范公众参与考评的程序,增强群众满意度的权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