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为确保春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2月7日0时至2月13日24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载运危险化学品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上行驶。交管部门提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期间,全市各交警支队将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禁行区域、临水路段和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力度,一经发现问题车辆,将依法严格查处。(记者郭松峤通讯员焦轩黄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