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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6日,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本市2016年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和初一,空气质量受鞭炮燃放影响较为明显,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一度高达500。
与去年同期(2月7日至13日)相比,2016年春节期间本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增加1天,二氧化硫浓度同比下降41.5%;二氧化氮浓度同比下降33.3%;可吸入颗粒物同比下降2.4%;细颗粒物浓度同比上升16.7%。
监测数据显示,2月7日(除夕)至2月8日(初一)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尤其在初一零时前后,大量的烟花爆竹燃放造成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迅速攀升,在2月8日1时至2时达到最高值500。加之今年除夕至初一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地面风力较小,空气质量指数高值持续,直至2月8日午后风力加大至西北风3级,空气质量才回落至二级良水平。
“除夕至初一,个别点位细颗粒物小时浓度曾超过900μg/m3、可吸入颗粒物小时浓度超1000μg/m3。一般情况下,污染物浓度500μg/m3就被称为‘爆表’,鞭炮燃放造成污染物浓度如此之高,可见影响之大。”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说,“希望能有更多的市民少燃放或不燃放鞭炮,特别是在元宵节期间,减少对空气质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