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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沸沸扬扬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究竟谁是谁非主责在谁,舆论几经反复。前日《今晚报》报道,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相应处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以往虽也有类似事件主责和是非认定的反转,但从“天价鱼”事件的最初曝光,到有此结果,其间的跌宕起伏、一再反复,应属少有的“反转剧”。为何如此?笔者认为,这是因为当地相关部门错误的“自我保护”使然。由此联想到去年青岛的“天价虾”等类似事件,可发现不少相同点。首先,这都发生在旅游地和旅游过程中,也都是本地餐馆接待外地游客出现的“天价”。其次,在事件发生后,当地有的部门总是敷衍搪塞,甚至认可不良餐馆的某些不实托词,涉嫌保护过关。
这些不当做法所致结果,也惊人一致,就是适得其反、欲盖弥彰。越不想给本地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越不想给本地旅游业带来损失,事件的负效应却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导致“面子”和“里子”都输。试想如果当地相关部门在事发最初不“护犊子”,这件事本可及时化解。多次发生于外地的导游威胁、辱骂游客事件,相关部门多是采取敢面对、不护短的上策,及时彻查事件真相并处罚当事者,很快降低了负面影响。
如“天价鱼”这样明显存在漏洞和瑕疵的事件,查处取得新进展,是因为在我们的社会里,公平和公正是不容亵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