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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已经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应通过制定更科学务实的公共政策来指导城市建设。”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罗家均委员建议,随着城市的不断演进,可以对我国目前城市建筑的建筑性质进行科学调整,而不必仅靠“拆”。
罗家均认为,过去多年来,我们实现建筑性质的改变基本上只有一个渠道,就是拆除这个建筑。城市政府从建筑业主手里将土地建筑一并收回,同时给予补偿,拆除原有建筑,改变土地规划性质,然后重新出让。但随着城市化建设,目前处于一些城市比较中心位置的厂房质量仍然很好,但仍作为工业用途已经是大材小用。
罗家均建议,可以允许将一定比例的工业建筑面积调整为商业使用而不必缴纳任何额外的费用。超出规定的比例,使用性质可以进行改变,但超出部分要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这种制度设计有利于调动业主的积极性,迎合市场的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共利益,将实现多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