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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李家津提醒,市民外出就餐,既要享受美味,也要注意维权。餐饮消费维权,市民应该注意餐馆对菜品的三项承诺:价格承诺、原料承诺和服务承诺。
去餐馆就餐,点餐时不能只关注菜品的名称和口味,而忽视菜品的价格和规格。如果餐馆提供大、中、小规格的菜量,消费者点菜时就要事先向服务员指定菜量规格。点菜时不能过于随意,即使是常去的店铺,消费者也要注意菜单是否被更换,价格是否有变动,这样才可以避免在结账时出现误会和矛盾。
有的餐馆会不定期推出时令菜,这类菜品因为原料新鲜、运送及时等特点,制作成本也会高于普通菜品。食客在选择这类菜品时,首先要向店家问清楚时令菜的定价标准,比如报价标准是按重量、份还是按就餐人数。有的鱼鲜类菜品虽然标注为时令菜,但有鲜活和冷冻两种。一些餐馆还会对时令菜加收少量加工费,消费者应该留意商家是否完整地公示这些内容。
如今,通过互联网“团餐”的情况越来越多,这种订餐模式类似于选择套餐。在这类消费过程中,食客和餐馆双方都已经约定或者部分约定了菜品的内容。如果“团餐”已经生成订单,餐馆或者消费者中的一方想要更改其中的菜品,都必须提前与对方进行协商,征得对方同意后才可以换菜,否则就属于违反就餐合同的行为。不仅如此,很多时候,“团餐”促成了消费者和餐馆的首次“接触”,消费者除了关注菜品和价格,也要事先多方面了解该餐馆提供的各种软硬件服务水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消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