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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河西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区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天津市首次社会救助绩效考核中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的通报表彰,并接受了国家行政学院的评估和调研。
去年以来,区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民生保障法规政策,坚持以健全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为抓手,着力从满足困难群众多方面的救助需求上出实招,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救助事业发展。
一是社会救助网络基本形成。作为市内六区“救急难”唯一综合试点区,全区建立了以主管区长召集、区民政局牵头、33个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组成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切实做到了救助政策有效衔接,救助资源合理整合。各街道加强了社会救助窗口建设,按照低保户数200:1的比例配备了45名低保专干,直接受理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和政策咨询。144个社区都配备了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深入、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专兼职低保主任,并明确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社会救助第一责任人。目前,区、街、居三级均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要素搭建了基层救助平台网络,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管理与服务模式,保证了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区民政局完善了《河西区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河西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等7项制度规定,落实了对新申请低保户—街道100%、区社会救助中心30%的入户调查。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全区42名有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备案登记,加大了审查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防止了“关系保”、“人情保”。加强了低保档案的规范和管理,每个街道都建立了独立的社会救助档案室。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对全区低保户进行了为期四个月的“拉网式”全面复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
三是社会救助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区民政局突出自身的救助特色,加大捆绑式救助力度,形成了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大救助格局,切实做到了对低保户和边缘户统筹考虑,统一施救,不重不漏;政策性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合理安排,综合配置,互为补益。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区共有7542户低保户受益。及时发放各类保障资金,累计支出生活保障资金近8000万元,发放春节一次性救助款1064.72万元、春节饺子费133.09万元、电价补贴68.4万元、供热补贴336.76万余元。启动了救助困境儿童活动、呵护蓓蕾行动,支出救助款575万元,有28700多名困境儿童受益。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共计救助12000户,支出近800万元,使困难群众面临的各种突发性、阶段性困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为971名新审批的低保特困户加注了救助标识,针对人员类别,救助病种以及救助比例范围等方面进行相应扩面。加大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防止冲击道德底线的恶性事件发生。加大了两节等重点节日的慰问力度,开展了区领导与困难户结对帮扶等活动。
四是主动救助成效显著。健全了街道社会救助一站式受理窗口,落实了“一明显、三上墙”,及时落实网上受理、转办困难群众的申请事项,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不让群众多跑路。在“救急难”试点中,突出了基本生活救助和“救急难”的制度特点,明确了因遭遇灾害、突发事故、患大病、重病等急难情况的救助标准,开辟了救助绿色通道及时快速救助,事后按照程序补办手续,最大限度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增强了救助的及时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身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确保困难群众在遭遇急难问题时,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五是慈善的补充充分发挥。围绕助困、助老、助学、助医、助孤、助残的“六助”目标,注重以项目运作的方式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启动了“迎春助困·情暖万家”慈善助困活动、“呵护花蕾行动”、“为困难爱心人士献爱心活动”、“爱心成就梦想—慈善助学”、“爱心润春芽—义务辅导”等19个救助项目,2014年—2015年支出善款85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9400多人(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爱心奉献月”活动,加大慈善的宣传力度,共募集善款100万元。同时,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深入开展“1+1+1”助老助困、“邻居节”、“互助节”等全国知名的特色志愿服务项目,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