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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4月8日,静海区政协召开一届四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政协工作制度。区政协主席刘建国主持并讲话。区政协副主席崔悦平、姚金明、黄淑芳、舒万成、桑少卿、王桂花、徐宗佩出席。
刘建国强调,区政协各组织和全体委员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作为区政协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要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按照政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新任务,突出可行性、科学性、系统性,确保政协工作靠制度机制高效运行。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依据宪法、法规和政协章程,结合静海实际,健全完善协商民主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委员知情明政和联系服务制度、政协履职成果转化和协商成果反馈制度、政协自身建设和经常性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要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坚持常委会议组成人员带头,自觉按制度办事,推进制度落实常态化。要强化制度落实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区政协和全体委员与中共中央、市委、区委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力,共同致力于建设美丽静海,早日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委员视察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关于政协委员履职的管理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委员行为规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与委员和群众联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