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天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树立廉洁新风、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通知说,200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作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的要求,使“两节”过得欢乐、祥和、节俭、廉洁,现就2001年元旦、春节期间树立廉洁新风、禁止奢侈浪费行为,重申以下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搞相互走访和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准部门之间相互宴请,不准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严禁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和有价证券,凡有赠送或收受行为的,视为违纪,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三、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要加强公车管理,不准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和访友,不准用公车操办婚事等,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借用单位和私人的小汽车。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有关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表率。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教育、监督和管理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好落实。要发扬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要精简、压缩不必要的会议和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求真务实,把精力集中到新世纪第一年抢抓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各项工作上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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