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得准不准,先让群众审一审。去年以来,成都市对拟任职的1077名干部中的208名县处级干部实行任前公示。通过公示,有少数干部因群众反映有较为严重的问题查实后被取消了任用资格。
过去提拔干部,除了领导班子知情,群众一无所知,结果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用人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为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干部的社会环境,选准用好干部,成都市把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作为“三讲”教育整改的一项重要举措,着力提高干部工作的民主和公开程度。他们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基础上,运用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下发文件、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将拟提拔对象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现任职务和拟任职务等方面的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为对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举报负责,在对拟任干部公示期间,由纪委、组织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举报受理小组,专门负责接受各种形式的举报,并建立接受群众来电、来信和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责任制,实行昼夜值班。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按照有关程序和反映问题的性质,实行分类处理。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并经常委会复议后,凡符合干部提拔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予以任用;不宜担任拟任职务的,不予任用或调任其他职务;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公示制的实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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