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卫生间是私密场所,一般人如厕、洗澡总是门窗紧闭,然而上海市有户居民却一反常态窗门洞开,引起邻居不满,以致诉诸法律。日前,此案已执结完毕。
原告阮某和被告周某是延长西路某住宅楼的邻居。该楼一梯四户,周家卫生间窗户紧捱着阮家大门。阮某和家人每次拉开房门,邻居的卫生间窗户就不可避免地落入视线中。这扇窗户的下部原是一块固定的磨砂玻璃,上部是装有两块玻璃的可开启的窗。周家女主人及其身高超过1.8米的儿子无论上厕所还是洗澡,都没有关窗户和拉窗帘的习惯,弄得进进出出的阮家夫妇尴尬不已,每次都替周家关窗。到了1999年,周家在拆除卫生间排气扇的同时,居然把窗户上部的两扇玻璃也给拆了,留下一个仅有几根铁条的大空洞。阮家不堪忍受,告到普陀区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将卫生间窗恢复原样。该案审理中,被告在卫生间窗户外增设了一道铁艺防盗窗。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和被告作为建筑物内毗邻的房屋所有权人,本应在各自行使权利时相互给予便利,或接受一定限制以兼顾另一方利益。卫生间是极具隐私性的场所,尽管被告并未设置有形障碍,但其不装玻璃的行为客观上已对原告的正常通行造成妨碍,故判决被告将卫生间窗恢复原状。
一审判决后,被告坚持认为原告无权干涉,又提出上诉。去年11月底,二审维持原判。今年1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查看现场时,只见被告的卫生间根本没窗,仅竖着一小块不足以遮挡视线的硬纸板。最终,被告在卫生间窗上安装了带红花绿叶图案的磨砂玻璃,使该案执行完毕。(华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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