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目前有近2000名罪犯在服刑中接受高等教育,有的毕业生刑满后找到了比较满意的工作。
河南省司法厅厅长徐国红和监狱管理局局长李祥生说:“服刑罪犯也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给他们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既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又可为刑满后的就业服务。”
河南省监狱管理部门征得河南省教育部门批准,于1993年在7个监狱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点,从报名组织、班次设置,到教材编选、辅导时间等都精心安排。为鼓励自考,不少监狱规定,每获得一门结业证,奖励一定的改造考核分,并设立奖学金,对成绩优异者实行奖励。
上述措施调动了服刑罪犯自觉参加自学考试的积极性。现在,河南省监狱系统罪犯在狱中积极接受自学高等教育,参加14个专业187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已有1167人获得了单科结业证书,26人获得大专毕业文凭,还有1人获得“双学历”。(戴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