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江西省吉安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毛泽东旧居”终遭厄运,被一家房屋开发商拆毁。引人注意的是,有关部门在拆迁过程中“大开绿灯”,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据悉,“毛泽东旧居”于1982年被确定为“吉安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随着四周不断建造起商品房,当地房屋开发商认为旧居的存在影响了连片开发。
1999年,吉安市政府下文撤销永叔路80号“毛泽东旧居”文物保护单位称号,其理由是吉安市有两处“毛泽东旧居”,保留一处就行了。迫于压力,吉安市博物馆开始转移馆内的文物,同时向有关方面紧急反映情况。2000年10月15日,江西省文物保护部门给吉安市政府发出《关于保护吉安市毛泽东旧居的紧急函》,要求就地保护,谁拆谁负责。
今年3月,吉安市政府开会决定拆除“毛泽东旧居”,并要求文物部门在3月 11日下午前将旧居内的所有文物资料全部清理完毕。3月14日,当江西省文物保护局领导赶到吉安时,“毛泽东旧居”已成废墟。
吉安市政府有关部门辩称,“毛泽东旧居”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市政府有权决定拆除旧居,属于行政执法。
据悉,“毛泽东旧居”被拆除事件已经引起江西省政府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吉安市政府表态,如果江西省政府有指示,他们将照原样修复。(赵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