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广岛高等法院29日宣判要求日本政府赔偿的3名原韩国随军慰安妇败诉,并宣布取消山口地方法院下关分院一审作出的日本政府向每一位原告支付30万日元赔偿费的判决。
这3名韩国妇女在1937年至1940年期间,相继被骗到中国上海和台湾的日军慰安所遭日本军人蹂躏。1998年4月,山口地方法院下关分院以日本政府在表示要为处理慰安妇问题立法后而杳无音信等为由,判处日本国向3名原告作出赔偿。
广岛高等法院当天还驳回了战争期间被迫为日本做劳工的7名韩国妇女关于日本侵犯人权、应作出赔偿而提起的诉讼。
据报道,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等曾建议日本对原慰安妇作出个人补偿,但日本至今在这方面不松这个口。(王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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