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日起,长沙市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858元和40000元。
根据《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和4倍。去年长沙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0113元,依此计算,今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应分别为1000元和40000元。但因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尚处于试行阶段,参保人员的承受力有限,为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适当作了调整,即起付标准维持去年水平,而将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000元。(刘日飞 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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