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年为寻刺激,服下精神药物后,产生幻觉,持刀将一男子刺伤,被判入狱8个月、赔偿损失5000元。
18岁刘某为寻刺激,去年10月某晚,他在深圳中海商城游戏机室,向一名男子购买了5颗白色药物到厕所内服下。两分钟后,刘某感到飘飘然,随后产生有人骂他的幻觉,随即拔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向正在一旁小便的陈某刺去。陈某突遭袭击,躲闪不及。陈某的头颈部、胸背部被刺伤数刀。陈某被刺后,忍痛与朋友将行凶少年制服,并立即扭送警方处理。陈某被送到医院治疗。最后,法院依法审理,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5000元。(蒋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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