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发生一起农村宗族势力干扰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群体性闹事事件,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
1999年1月,常德市鼎城区中河口镇依法对该镇麻河村村委会领导班子实行换届选举。该村人员主要由丁、余两大家族组成,两家族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50%左右。1月19日,中河口镇人民政府将该村的贵某确定为村主任的候选人,丁、余两大家族对此发生争议。以丁德山为首的丁氏家族持支持态度,以余友富为首的余氏家族却极力反对,因而,两大宗族发生了矛盾。为了各自家族的极端利益,双方均在选举前大肆活动,丁氏家族四处为候选人贵某拉选票,余氏家族则四处散布谣言,并威胁村党支部干部称:如果这次选举贵某为村主任,则有流血事件发生。丁氏家族也不甘示弱,公然叫嚣如果不选贵某为村主任同样会有流血事件发生,且双方邀集、发动族人都做好了在选举大会火拼的准备。1月25日,中河口镇麻河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如期举行,丁氏家族见余氏家族和相
当一部分群众都对候选人贵某投了反对票,大为恼怒,以丁德山为首的10多名丁氏族人手持杀猪刀冲上选举大会主席台大闹会场,余氏族人见状,也不甘示弱,以余友福为首的10多名余氏族人也手持早已准备好的砍刀、木棒等凶器冲进会场与丁氏族人火拼,使选举无法进行。火拼中,一名丁氏族人被砍伤。丁氏家族认为,他们所支持的候选人贵某没有当选村主任是该村支部书记洪某所操纵、指使,洪某是余氏家族的人,当天晚上,丁氏家族组织100多名族人冲入洪家,砸烂家具电器。随后,又围攻镇政府,直到鼎城区公安局派大批警力赶至才将事态平息。
事件发生后,常德市委、市政府、鼎城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派驻专门工作组进驻麻河村。1999年10月30日,为首组织闹事人员余友福、丁德山分别被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以扰乱公共秩序罪、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有期徒刑6个月,其他违法人员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严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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