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浪网大规模裁员,以及最近频繁发生的跨国公司裁员现象,记者走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专家,就裁员所涉及的劳动法规以及遭遇裁员的员工应享有的权利进行了采访。
记者了解到,跨国公司的大规模裁员通常情况是经济性裁员,是企业的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不得不用裁员的方式来缓解经济压力。据介绍,解除劳动合同共有三种形式:一是双方协商一致;二是员工单方面解除合同,即辞职;三是“解雇”,即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又包括三种情况:惩罚性解雇;提前30天通知被解雇;经济性裁员。
对于经济性裁员,按照劳动部门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经过与员工的协商,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另据记者了解,该法规所规定的还仅是最低补偿标准。
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的专家告诉记者,跨国公司在遭遇经济困难时,采取经济性裁员是一种通常做法。专家对在跨国公司就职的员工建议:法律规定应该享有的权利,该坚持的都应坚持;此外,由于目前相关的劳动法规还不很完善,要学会用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在进公司时,不要被公司眼前的繁荣所蒙蔽,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所有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应对变数都要涉及到,这样才可以避免在风险面前束手无策。
此外,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外国企业既然来到中国,就应该按照中国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来办事。对于有的公司让员工在“一小时内离职”的做法,专家认为,“这样缺乏人情味儿”。他说,现代企业所倡导的是劳动关系用人情化的手段来处理,企业为了防止资源外泄,完全可以换一种方式进行。(陆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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