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天津地方税务局了解到,为切实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堵漏增收,市地税局从即日起,开始对全市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等9个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有关单位依法缴纳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由于该税种在国内开征的时间较短,社会上对个人所得税了解不深,自觉纳税意识比较淡薄,造成扣缴税款不实,税收流失比较严重的现象。因此,地税局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凡未与税务部门建立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关系的,必须在6月底前到有关单位办理手续,并自1999年1月1日起补缴税款。对不按规定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单位,市地税局将采取通知银行冻结其存款账户、强行划拨税款等措施,还将依法处罚。同时,税务部门将重点检查金融保险业、证券业、房地产业、装饰装修业、邮电通讯业、股份制企业、外地来津装饰施工企业和民工队,及部分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查出的税款,一律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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