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召集专门的听证会,对水价调整进行质询,30多位各方代表意见不一,当场没有结论。
目前该市水价中包括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三个部分。在昨日的听证会上,武汉市政部门申请将污水处理费由目前的0.224元/吨提到0.53元/吨;三镇基建公司拟将自来水中的生活用水由当前的0.62元/吨提到0.75元/吨;两项相加,居民用水每吨将增加0.436元。同时,三镇基建公司对自来水的另外四类价格也提请调整:行政事业用水由0.69元/吨提到0.85元/吨,工业用水由0.88元/吨提高到1.05元/吨,经营用水由1.40元/吨提高到1.80元/吨,特殊用水由1.66元/吨提高到2.00元/吨。
该市市政局陈述的调价理由是:“十五”期间,武汉市污水处理建设、运行维护及还贷共需资金83.14亿元,年需要16.63亿元,而目前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每吨水收污水处理费0.224元,年征收仅1.35亿元,资金缺口较大。该局认为,提价后,每户月均增加污水处理费3元左右,居民能够接受。
湖北省市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及市民代表对此次价格调整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自来水属于公用商品,涨多少,何时涨,要充分考虑市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供水部门不能仅靠涨价转嫁企业亏损及投资改造的负担,应该向内挖潜力,解决好“跑、冒、滴、漏”的问题,同时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武汉水资源丰富,取水便利,水价必然低,不应盲目与其他缺水城市横比。 (龚达发 喻勇 张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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