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上午8:00开庭,公开审理发生在1999年11月24日的山东“11?24”特大海难事故的四名直接责任人。
被起诉的这四名犯罪嫌疑人为:原山东省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峰、原山东省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传龙、原山东省烟台海上监督局监督科副科长都基军、山东省烟大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海监室监督员范世会。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对上述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五位律师到庭出任这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烟台市各界人士及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共400余人旁听了昨天的审理。 (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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