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天的审理,河南郑州“12 9”特大系列抢劫银行案昨天下午一审判决。张书海等6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对其他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根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指控,从8月16日上午开始,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的11名涉案嫌疑人进行公开审理。
法庭最终确认,从1996年秋至2000年12月9日,被告人张书海、张洪超等7人,分别结伙儿在多次预谋、踩点后,携带猎枪、爆炸装置、导火索等工具,先后窜至郑州市万福花园李某家中,郑州市淮河路电信分局、交通路建设银行储蓄所及银基商业城广东发展银行营业大厅抢劫、威逼被害人及在场群众,或使用爆炸装置作案四起,抢劫财物共计价值25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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